推进改革 研究政策 加强法制
政策法规司
一、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政法司按照教育部党组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开展学习宣传工作,重点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动教育政策科学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一)推进体制改革
第一,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一是召开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试点工作。二是28所试点学校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各试点高校提出了加快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思路和重大改革措施。三是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比较深入地研究了大学治理结构。推进了学校内部机构设置改革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校与社会的共建机制。四是起草《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推动高校把章程制定列入重要工作。
第二,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召开地方政府管理高校体制机制研讨会。研讨地方政府转变教育管理职能的基本方式。
第三,积极探索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和完善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一是召开了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和民办教育发展环境问题座谈会。初步明确了推进改革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方式。二是积极了解影响民办教育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广泛征求对清理歧视民办教育政策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深化政策研究
第一,加强形势分析和重要文稿起草。及时完成各类综合性、专题性教育形势分析和研究报告。第二,加强重要政策调研。就一些重大教育政策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第三,组织地方开展教育政策课题研究。第四,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政策建设的意见》。
(三)加强依法治教
第一,教育立法全面展开。一是完成《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的起草、征求意见和上报工作。会同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有关司局开展职业教育立法调研活动。二是启动《校园安全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的立法工作。三是积极配合开展《教育督导条例(草案)》的部门意见协调和修改工作。四是研究制定《教育部规章立法规划(2010—2020年)》。确定了43件规章立法项目。五是重视并加强对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和部内政策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
第二,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一是完成教育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废止4件规章,修改12件规章。废止423个规范性文件。二是组织开展第六轮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对现有教育行政审批逐项研究清理意见。
第三,教育“五五”普法规划实施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普法宣传教育的部署,完成对“五五”普法规划的总结工作。研究制定了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组织编写了有关教育普法材料。
二、关于下一步工作的总体考虑和工作安排
第一,进一步准确把握和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一是进一步推动试点高校完善并落实试点方案。及时跟踪、了解试点进展情况。二是推进试点学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积极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进完善学术委员会。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教师工会组织。推动试点学校设立大学理事会。三是开展对试点高校的调研工作。召开有关会议。探索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模式。三是着力建设五个工作机制。即上下沟通协调机制,试点高校间的交流借鉴机制,专家咨询机制,教育部及其他部门对试点工作的指导服务机制,督促检查机制。
第二,大力推进高校章程建设。一是尽快印发《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组织学习宣传活动。二是理顺章程核准备案等工作机制。三是组织部分高校分类开展章程制定工作的试点。加强培训和指导。
第三,全力推动教育立法。把推动教育立法作为教育法制建设的重点工作。一是启动或者推动8部法律的起草或修改工作。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推动国务院法制办做好《考试法》的修改审议工作。启动《学前教育法》立法研究工作。创新立法方式,将修订任务较轻的《教育法》等5部法律一并启动修订程序,力争进入国家立法计划。三是推动将《校园安全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四是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规章的制定工作。
第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研究起草《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若干意见》。二是探索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三是加强教育行政复议和教育行政诉讼工作。四是加强对基层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指导。探索开展依法治教示范县、市创建活动。
第五,大力推进依法治校。一是研究起草《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意见》。二是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研究制定依法治校评价指标体系。三是研究起草《教育申诉办法》。
第六,大力加强普法工作。一是全面启动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召开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二是实施“法律进机关”。研究制定教育系统公务员法制教育大纲。组织编写《教育系统公务员普法与依法行政读本》。三是实施“法律进课堂”。积极落实国家“六五”普法规划关于中小学法制教育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的工作要求。四是实施“法律进校园”。研究制定学校校长、教师法制教育大纲。组织编写《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教师法制教育读本》。启动“中小学校长依法治校能力建设培训班”。五是研究设立全国教育普法的公益性网站。
第七,加强政策研究工作。及时跟踪教育规划纲要实施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积极研讨相关对策。强化文稿起草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八,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实加强司内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建立教育政策发展与法制中心。
以编制规划为先导 以完善标准为基础 以重大项目为抓手深入推进规划纲要贯彻落实
发展规划司
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一年来,发展规划司按照教育部党组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紧紧围绕编制规划、完善标准、落实项目、推进改革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为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教育规划纲要贯彻落实情况
(一)认真编制有关规划。一是修改完善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将规划重点放到深化改革、健全教育体系和制度、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提升教育质量、更好地服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二是配合国家发改委做好《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2011—2015年)》编制工作,将免费义务教育以及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三是修改完善《民办教育专题规划》。重点提出落实民办教育的战略地位、促进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平等法律地位、清理民办教育歧视政策、回应难点热点问题等方面的思路和举措。四是印发了《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意见》,部署各地启动“十二五”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编制和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五是研究制定《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明确“十二五”期间高校设置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政策等。六是组织直属高校编制“十二五”基本建设规划。
(二)完善学校建设标准体系。完成了《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编制工作,已报送有关部门审定。组织编制《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幼儿园建设标准》。成立“学校建设标准国家研究中心”。组织召开幼儿园建设国际研讨会,成立职业院校(园区)建设专家组,加强对学校建设的服务和指导。
(三)大力推进教育体制改革。一是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开展民办教育专题调研,形成了《当前我国民办教育的突出问题与对策思路》调研报告,集中梳理了当前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社会反映强烈的十大问题,提出了解决思路和办法,并研究起草了拟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二是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推动建立“政府履行职责、市场提供服务、学校自主选择、行业自律管理、部门依法监管”的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筹备成立中国教育后勤协会,推动实行高校后勤专业化管理。三是积极支持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深入推进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试点工作,促进高校与科研院所科教资源共享,联合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2011年安排专项博士生招生计划562人,比上年增长75%。
(四)推动落实教育重大项目。一是会同国家发改委和部内有关司局,启动实施中西部地区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和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试点项目两项工程。从2010年10月开始实施,两年共安排40亿元。同时,要求各地编制“十二五”期间两个项目的建设规划。二是加快了《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项目方案》(2008—2012年)的实施进程,在国家发改委支持下,提前一年下达完毕投资计划,并将中央预算内投资从37亿元增加到47亿元,建设学校从1160所增加到1182所。
(五)不断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一是努力缩小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区域差距。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2011年安排“协作计划”15万人,面向河南、山西、贵州、甘肃、安徽、广西、云南、内蒙古等8个中西部省份招生。调减录取率较高的6个省份面向本地的生源计划约2.1万人,增投到中西部地区。两项措施使8个中西部省份高考录取率超过60%。二是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2011年安排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14.9万人,占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30%,比2010年提高5个百分点。三是优化高等学校类型结构。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2011年批准了17所民办学校升格为本科学校,14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支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完成了2011年度省级人民政府审批的66所高等职业学校备案工作。大力促进和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批准设置5所公办幼儿师专。
(六)加强教育统计工作。一是改革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制度,在教育事业统计内容上增加教育公平、教育质量等相关指标;在统计报表体系结构上,将原来7套相互独立的统计报表整合为一套报表。二是修订了教育统计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了4个方面65个指标的体系框架。
(七)做好教育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部党组加强教育防灾减灾的要求,先后启动了玉树地震ⅰ级响应、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ⅱ级响应,开展了应急救灾工作。开展了2010年夏季大范围洪涝灾害、云南盈江地震、贵州望谟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继续推进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转移复学和灾后重建工作。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教育规划纲要各项工作贯彻落实。
(一)做好有关教育规划的编制发布工作。出台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和民办教育专题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积极启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继续完善“十二五”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和项目储备库建设,指导地方编制出台本地区“十二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组织直属高校编制出台“十二五”基本建设规划。
(二)加强和改善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工作。开展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专项督查,督促各地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开展博士生招生计划专项调研,提出改善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的工作措施。按照“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办出特色”的工作方针,研究提出2012年全国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安排思路。
(三)积极推动落实教育重大项目。加快制定国家教育扶贫工程总体方案,做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工作。切实抓好中西部地区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试点项目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并编制好“十二五”建设规划。制定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
(四)继续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制定支持政策,加强调研指导,做好由发展规划司牵头的高等学校分类指导、分类管理试点等13个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有关工作,总结试点经验,及时交流推广。
(五)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大力支持发展,着力提高质量,促进改革创新,依法规范管理”的民办教育工作思路,积极营造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开展完善独立学院管理和运行机制的相关工作。积极筹备“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
(六)进一步加强教育统计工作。研究制定《教育统计工作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加强对教育统计工作的指导。研究制定统计信息标准,加快教育统计信息化建设,开发统计信息系统和教育决策支持服务系统。
(七)规范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研究制定《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规定》,促进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
(八)加强教育防灾减灾工作。研究起草《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教育系统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继续加强对玉树、舟曲等地区灾害重建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九)继续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推动构建学生食堂长效运行机制。
(十)加强教育重大问题研究。加强为教育决策提供支持的研究机构建设,做好教育部与北京大学等高校共同建设5个“教育规划与战略研究中心”的有关工作,推动教育与经济社会、文化、人口发展等基础性、前瞻性问题研究,加强教育重大问题专题研究。
以实现4%为目标切实做好教育财务工作
财务司
一年来,财务司以推动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的目标为核心任务,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政策、启动实施重大项目、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切实做好经费管理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政策
2010年下半年以来,教育部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研究提出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拓宽经费来源渠道的政策。2011年6月8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加大财政性教育投入的若干政策,会后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并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按土地出让收益的10%计提教育资金。这是我国教育投入政策的一项重大突破,对确保如期实现4%的目标具有决定性作用。7月6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教育投入和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进行部署,刘延东国务委员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二)组织实施重大发展项目
为组织实施好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10个重大项目,教育部成立了重大项目工作小组,经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反复研究,将10个重大项目细化为37个子项目,目前已经启动实施32个子项目。今年初,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组织实施重大项目的指导意见》。
(三)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1)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中西部小学达到生均每年400元,初中生均每年600元;东部小学生均每年450元,初中生均每年650元。(2)提高“一补”标准,小学每生每年达到75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二是组织实施义务教育专项工程。继续实施初中工程和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三是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扩大到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高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由年生均2000元上调到3000元。四是推动地方政府提高所属高校生均拨款水平。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要求各地制定所属高校生均拨款标准,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原则上,2012年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五是支持高校化解债务风险。在继续支持中央部门高校化解银行贷款债务的基础上,2010年,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减轻地方高校债务负担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的意见》,对地方高校化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六是提高教育外事经费保障水平。自2010年9月1日起,提高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新标准较原标准平均提高约40%。自2011年7月1日起,提高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新标准较原标准提高约90%。
(四)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荐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示范县的通知》,要求各地开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示范县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农村中小学经费管理。二是会同财政部印发《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对高校总会计师的任免、职责权利及监管作出具体规定。三是继续深入推进部机关、直属高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四是印发《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五是研究起草《部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继续开展部属出版社及部属高校出版社转企改制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财务司将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意见》以及全国教育投入和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工作实效,狠抓工作落实。
(一)抓落实,把国务院出台的各项投入政策落到实处
目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主要政策已陆续出台。下一步的主要任务是会同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好各项投入政策,确保资金到位。要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印发教育投入分析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公报制度,扩大统计公告的影响力。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投入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在院校设置、学位点建设和办学规模等方面予以严格调控。设立4%办公室,加强综合协调工作。
(二)实施好重大发展项目,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
尽快启动全部项目。加强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建立进展专报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做好重大项目宣传工作。
(三)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促进教育公平
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和资助资金管理,继续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进程,推动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研究启动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
(四)抓管理,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加快研究设立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建立中央高校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完善覆盖部本级、直属高校和事业单位、地方教育战线和驻外教育机构的经费监管体系。认真做好教育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加强教育审计工作等。
完善两个机制 突出两个重点
基础教育一司
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一年来,我们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积极应对义务教育普及后的新形势,把均衡发展作为重中之重的战略性任务;积极应对城镇化发展的新趋势,进一步强调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努力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应对信息化条件下的新挑战,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积极应对教育内涵发展的新要求,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积极应对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盼,研究缓解热点难点问题。从工作角度,我们重点建立了两个机制。
1.建立分省推进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机制,简称“一纵”机制。按照分类指导、分期推进、一省一案的原则,我们与各省反复协商,到目前为止,除尚未接受“两基”国检的4个省份外,教育部与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了各具特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我们可向社会作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明确承诺。
——推动签署省份形成两个重要成果。一是制定了在未来10年的详细规划,具体到哪一年哪些县(区)初步或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都记录在案。二是制定了用于标准化学校评定的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标准,提出了学校规模和建设、师资编制设置和学历职称结构及培训、教育教学技术装备、校园环境和安全等约束性指标。
——调动签署省份形成两个积极性。一是省级政府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在义务教育改革发展中有了载体,有了可向社会承诺的具体内容。签署省份已经和正准备与各地(市)或县(区)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协议和责任书,层层落实政府责任。二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需要省级政府的经费投入和政策支持,需要与各有关部门协调行动,有了省级政府的承诺,就有了依据和保障。
2.建立联合中央和国家部委及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开发中小学生社会教育资源的机制,简称“一横”机制。按照大力倡导、创造条件、扎实推进的方针,我们与涉及科技、文化、司法、公安、水利、环保、质量、保险等多个部门进行了沟通协商。到目前为止,教育部与5个部委签署了文件,热情高、符合要求的所属(辖、管)的企事业单位正在积极完善设施设备,与其他部委正在商议中。
——完成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在与中央和国家部委及行业主管部门协商的基础上,确定分别在公共机构、公共设施、国有企事业等开发可开展教育的基地,推动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生动地进行中华民族传统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法制教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保护环境教育和节约能源教育、安全健康教育以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多方面的教育,并发布了《教育部关于联合相关部委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的通知》,作了总体部署。
——中央和国家部委及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共机构、公共设施、国有企事业等资源单位积极性高,认为找到了服务教育、服务中小学生成长和本行业未来发展的有效载体。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认为方向对,应该使社会实践成为教育常态,虽然还有困难和困扰,应该坚持探索。
二、今后,继续推进和完善“一纵一横”两大机制,并作为长效机制长期抓下去。突出“一上一下”两个重点,“上”按照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的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下”顺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努力缓解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大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
1.按照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的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组织理论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抓住“融入”这一关键,突出“全过程”的要求,研究制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指导纲要》,对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提出指导意见。
——在内容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4个方面转化为中小学分年级的认知、情感、行为等具体教育内容。
——在方式上,提出符合不同年龄特点、遵循教育规律的具体方式方法。
——在途径上,强调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重要环节和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服务保障等方面。
2.研究提出缓解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大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措施。
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重点是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缓解择校问题的重点是多手段缩小区域内校际差距。把两者联系起来,是因为“小升初”择校,使小学生负担过重,必须通过“打组合拳”统筹缓解。
——要采用引导和规范的办法。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在教学环节上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推出一大批充分体现素质教育理念的示范课程。深入持续开展“身边好学校”主题介绍活动。邀请校长、教师、家长、教育专家交流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各个环节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有效做法,形成共同推动减负的合力。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升学行为,大力度治理择校乱收费。
——更要采用改革的办法。大力推动建立义务教育校长和教师县域内交流制度,建立鼓励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相对薄弱学校任职任教。配合有关部门规范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推动属于义务教育的小学和初中更紧密的联系,倡导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的办学方式。同时,探索建立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奠定基础的特殊教育模式,为对某个科学领域有极其浓厚兴趣的中小学生建立培养基地。
破解热点难点问题 着力构建保障体系
基础教育二司
一、破解基础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取得初步成效
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一年来,基础教育二司聚焦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政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
第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着力破解“入园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破解“入园难”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突破口的要求,一是研究起草了《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筹备召开了全国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确立了学前教育的重要地位,明确了发展的基本方向,破解了长期困扰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二是推动编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各地确定了分年度任务目标,加大了财政投入,安排了项目和资金。三是研究制定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重大项目,通过项目引领和激励各地实施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薄弱环节。一年来,各级政府重视的程度空前、各级财政投入的力度空前、各项政策出台的密度空前、入园规模扩大的速度空前,学前教育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已初见成效,成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新亮点。据统计,2010年全国幼儿园数量比上年增加1.2万所,增长规模超过了前四年增量的总和;幼儿园在园人数增加了319万人,超过了前两年增量的总和。
第二,大力加强课程教材建设,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首要环节,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确立了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工作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三位一体、分工明确、权威性高、专业性强的课程教材建设制度框架,会集了全国一流专家学者研究制定课程方案和标准、组织审查教材。二是全面修订和审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强化了德育的时代特征,进一步丰富并明确了能力培养的基本内涵,调整了课程容量和难度。三是启动了“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课程”工作,全面查找在德育课程目标和内容要求上存在的简单重复、错位、脱节等问题,努力构建目标明确、内容科学、结构合理、学段衔接、循序渐进的大中小学德育课程教材体系。四是全面部署了义务教育教材修订工作,根据计划,2012年底完成修订,起始年级开始使用新修订的教材。
第三,强化条件保障,着力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教育部与财政部启动实施了全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2010年度中央财政安排83亿元,重点解决校舍紧张、实验室不足、仪器设备短缺等问题。通过几年的努力,中西部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将得到极大改善。
二、着力构建基础教育普及和提高的保障体系
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任务艰巨,必须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加强统筹安排,着力推进制度建设、体系构建和机制创新。
(一)加快普及步伐,健全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机制
以理顺体制、加大投入、扩大资源、健全机制为重点,着力推进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普及提高。
第一,健全工作机制,实施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重大项目。研究建立推进落实的工作机制,每年发布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进展评估报告和国家重大项目绩效评估报告,每年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促进各地实施好三年行动计划和重大项目。高度关注大发展阶段容易出现的问题,加强指导,强化监管,确保学前教育有序健康发展。
第二,理顺体制机制,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健全普通高中教育投入机制,推动地方制定并落实普通高中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加大支持力度,重点扶持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提高普及程度,改善办学条件。有效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建立试验区,探索改革的路径和相应的配套政策。
第三,完善支持保障体系,促进特殊教育加快发展。以普及残疾孩子义务教育为重点,扩大“随班就读”规模,完善支持保障体系。统筹大中小幼特殊教育发展政策,促进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协调发展。转变教育理念和方法,推进“医教结合”实验,促进残疾孩子更好地融入社会。
(二)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构建基础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以标准为基础,以评价为导向,以激励为手段,以信息化为支撑,全方位推进素质教育。
第一,健全课程和质量标准,指导规范教育教学。颁布修订后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启动修订高中课程标准工作。研究制定基础教育各学科学业质量标准,做好顶层设计。研制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提高特殊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下发《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专业指导,防止“小学化”倾向。
第二,完善考试评价体系,树立科学发展导向。推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基本教育质量。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生提高综合素质。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学校评价体系,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行绿色升学率。
第三,建立教学改革激励机制,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启动基础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和中小幼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为广大中小学教师搭建教学成果交流的专业平台,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四,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加强规划引领,制定推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行动计划,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学思想、理念和教学内容、方法的深度融合。强化资源支撑,开发普通高中精品选修课程,依托信息技术为学校提供丰富的选修课程资源。促进应用交流,组织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展演活动,推动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科学有效应用。
重点建设农村教师队伍提升整体素质
师范教育司
一年来,按照部党组推动落实纲要的要求,师范教育司紧紧围绕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师范生免费教育等重点工作,精心实施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着力破解难题,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一、聚焦重点,破解难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教育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深入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培养大批“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优秀教师。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部委共同努力下,10597名首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全部到中小学任教,90%以上到中西部中小学任教。6月17日,温家宝总理出席北京师范大学首届免费师范生毕业典礼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取得的重要进展和显著成效。
(二)启动实施“国培计划”,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5亿元实施“国培计划”。按照“示范引领、雪中送炭、促进改革”原则,创立示范性项目和中西部项目,培训中小学教师115万人,其中农村教师占95.6%。网络匿名评估显示,参训教师满意率超过80%。印发《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推动各地全面开展每名教师每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
(三)积极扩展“特岗计划”实施效果,激发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的活力。2010年,“特岗计划”招聘60898名教师,赴中西部22个省区、848个县、17847所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的留任比例连续两年达到87%。“特岗计划”调动了地方补充教师的积极性,形成了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长期任教的新机制,带动了贵州等13个省跟进实施地方“特岗计划”。
(四)筹备启动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部署,河北等6省先行试点。研究起草《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行办法》,制定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及大纲,完成32个科目的命题工作,在广西等3省区进行了试测。
(五)总结凝练基层经验,尊重和发挥地方和高校的首创精神。深入调研、全面梳理各地一年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做法,摸清了情况,理清了思路。召开多次地区片会,研讨、推广各地的经验和成果。
二、明确思路,真抓实干,推动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人才规划为主线,以农村和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师德水平和教师业务素质为核心,以实施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为抓手,以运用信息技术为突破口,推广各地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破解难点热点和重点问题,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重点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进一步明确政策导向,为农村学校培养大批骨干教师;建立免费师范生录取、退出机制;支持建设教师教育改革创新试验区;提高免费师范生生活补贴费标准;支持到农村学校任教免费师范毕业生的专业成长和长远发展。推动地方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
二是“国培计划”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师培训。5年内对550万名中西部农村教师开展国家级轮训。加强对音体美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培训。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加强县级农村教师培训机构基础能力建设。推动各地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开展教师全员培训。
三是扩大实施“特岗计划”。研究扩大“特岗计划”实施范围,提高中央补助经费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动地方采取到岗后学费返还、补偿、代偿等措施,为农村学校补充大批高校毕业生。
四是建立农村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制度。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定期轮岗交流。组织城镇、农村教师结成网上学习共同体。推进各地建立健全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制度,抓好师范生到农村学校实习支教和农村教师置换脱产培训。
(二)着力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幼儿教师整体素质。推进地方办好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和高师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支持地方建设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扩大部属师大免费师范生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总结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师培养经验。实施“农村幼儿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幼儿教师培训计划”。推动各地开展幼儿教师全员培训。颁布《幼儿教师专业标准》。
(三)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试点,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行办法》,启动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
(四)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提升教师教育质量。颁布《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规范教师教育院校的办学行为和课程设置。制定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机构资质认证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教师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建设教师教育标准体系。
(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教师培训的质量和效益。创建示范性网络研修社区,组建多类型的教师网络学习共同体,开展网下网上结合、真实虚拟结合的区域教师研修活动。
(六)切实加强中小学名师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优秀教师。实施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计划,通过境内研修、境外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培养一批教学名师。修订《特级教师评选规定》。
(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浓厚氛围。深入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把师德教育融入职前培养、教师准入和职后培训全过程。加大优秀教师宣传力度。精心组织教师节宣传庆祝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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