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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第11期)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4-9-17 浏览次数:4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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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大弯中学、七中率先通过
四川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示范校评估验收


  12月2—3日,成都市大弯中学、七中作为我市首批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开展的中小学实验教学示范校检查评估工作,通过了省评估小组的评估,这标志着我市技术装备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教育技术装备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保证。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化,四川省教育厅在全省中小学提出开展实验教学示范校的创建工作,这将有利于学校设备设施的综合利用。
当前我市巩固“两基”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任务十分繁重,实验教学示范校工作的开展能从资源配置和效益发挥上有力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的实现。为推动我市实验教学示范校工作的开展,市教育局及时转发省教育厅川教办[2002]17号文件,并形成贯彻意见。为使实验教学示范校检查评估工作能顺利有效地进行,经局党组研究,成立了“成都市中小学实验教学示范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由计财处、普教一处、普教二处、艺体卫处、信息技术中心、技术装备管理所负责同志构成小组成员,并在技装所下设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为推动实验教学示范校在我市各层面开展,市教育局还将下发《成都市中小学实验教学示范校评估办法和评估细则》。
  按照省实验教学示范校的评估细则,市教育局技装所在各级各类学校中经过调查研究,确立了成都市七中、石室中学、树德中学、十二中、大弯中学、二十中、棠湖中学、棕北中学、青羊区实验小学等9所学校代表各层面进行首批评估检查。为做好首批学校的评估工作,市技装所严格按照标准和评估程序,认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使学校通过评估进一步充实完善技术装备,加强了各功能室的管理,提高了设备的利用率,特别是利用现有设备进行研究性学习的教改实验,利用现有设备、器材培养尖子生、特长生。
  根据省教育厅川教办[2002]17号文件要求,从今年起,凡申报国家级、省级示范校普通高中的学校,将把“四川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示范学校”作为必备条件之一。为此,成都市郫县二中在争创省级示范校普通高中的过程中,首先接受了市教育局组织的“四川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示范校”的评估验收,评估基本合格,并上报省教育厅。
  通过这次四川省实验教学示范校评估检查现场会的召开,为促进我市各中小学技术装备、管理,实验教学的开展,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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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教育局计财处
送:各所长
发:各科室、所直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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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设备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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