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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要求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6-9-11 浏览次数:3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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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要求

 

一、c级食堂经卫生监督部门检查通过后开业,d级食堂和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一律停业整改。

二、卫生许可证: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学校如有几个食堂或承包人不同,须分别办证),不能超范围经营;学校自备水源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并经卫生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要有完善的水源卫生防护设施,要有专人管理,必须提供当年的卫生检验报告。

三、健康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并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在岗位上须将健康证或复印件戴在胸前(以便检查);每年必须复审;食堂管理人员每天到食堂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食堂从业人员如患病(皮肤化脓、腹泻等传染病),必须离岗休息,直至痊愈才能上岗;炊事员必须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穿工作服,帽子要将头发盖住。要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工作时不能戴戒指等手饰物品,专间人员必须戴口罩,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必须洗手消毒。

四、食品库房:主食和副食应分开存放;只有一个库房时,要分别设置主、副食区域。原料库房内不得存放杀虫剂和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资及杂物;食品要离地离墙存放在架子上;要有明显的标签(以免拿错);无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一旦发现,立即销毁;不能用化肥袋和饲料袋等非专用食品袋装食品;要配置与库房体积相适应的通风设施;库房内不准住人;不准养猫等动物。

五、索证制度:要到信誉度良好的合法商店、单位定点采购食品及原料,并让供应方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该项食品的卫生检验单(该项食品的有害成份检测报告单)、质检报告单复印件;要有食品入库的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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