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教技发〔2010〕19号
关于加强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仪电教站(馆),各市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及管理工作,深入推进装备信息数字化,装备管理网络化,效益分析自动化,经研究决定,在已开展校产综合统计工作的基础上,全市进一步深化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的信息化应用与推广深化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 要充分重视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及管理的信息化工作。教育信息化是推动教育的均衡化、现代化、国际化的重要抓手,现代教育技术的装备及管理工作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应深入的利用信息技术与网络技术,挖掘装备及管理潜能,提升科学决策能力,优化管理效能。
二、 为保证数据在采集、传输与报表格式的统一,实现信息技术装备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各区(市)县教育局及学校均应使用统一的校产综合管理平台。
三、 工作要求
1、 各学校要确定一名校级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指定责任心强、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及管理的相关人员,共同完成资产实物清理和软件数据填报工作。
2、 各区(市)县要确定一名责任心强,熟悉信息技术及网络技术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组织并指导学校及时准确进行数据填报,审核上报数据。
3、 为进一步保证市、区、校三级数据的同步,保证工作数据的时效性,各区(市)县要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做好协调。各校数据录入必须按要求做到及时、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4、 在学校资产实物清理和数据录入期间,各区(市)县要加强对学校工作的指导,及时将工作进展以及出现的情况上报市技装所电教信息科、网站技术部。
四、 工作安排
1、 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数据上报方式采用季报,即每年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0日由区(市)县向市级上报一次数据。
2、 每次上报前,各区(市)县均应对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数据才能进行上报。
3、 各学校向区(市)县上报的时间由各区(市)县自行决定。市直属学校于每年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0日向市级上报。
4、 根据工作要求,2010年数据上报时间安排为10月30日、12月20日。
五、 三个重灾区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的软件安装及培训工作安排
1、 培训工作:
(1) 培训范围:教育部门办独立建制的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单设初中、完中、单设高中、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2) 培训人员:区县信息技术装备管理人员和网管技术人员;区县教育部门办各学校校产管理人员。学校参培人员包括:总务主任及电教信息管理人员、统计软件操作人员等。
(3) 培训时间(待下一步安排)
(4) 培训条件要求。区县培训所需网络教室的微机数量至少要满足参培学校每校一台可进行操作。网络教室需具备正常运行的多媒体教学系统和可进行授课培训所需的话筒及音响(适用即可)等条件。
2、 软件安装:学校经培训后由学校自行安装学校端软件,技装所负责技术指导,有关区(市)县教仪电教站(馆)应作好协调配合工作。
3、 资产清理的要求及安排
学校经培训后即可开展财产实物清理。各学校在数据录入前,应严格对照统计软件的数据采集范围及填报指标上要求进行一次本校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等资产的实物清理,并建立实有资产的原始电子档案,以用于软件数据填报和备查验证等工作。
4、 数据填报与上传数据上报
学校在完成学校端软件安装后,需在系统中全部录入本次所要求的填报数据。通过市技装所及有关区(市)县公布的公网ip地址及远程访问方式,各学校完成向本县服务器的数据上报,各区(市)县教育局校产管理员完成对学校校本数据的审核以及上报市级服务器等相关操作。
电教信息科:倪 宏;02886137266;
网站技术部:叶林涛;02886139004;
二o一o年九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加强 装备统计 工作 通知
(共印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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