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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荣获教育部“教育电子政务试点工程单位”称号
信息来源:《中国教育信息化》 发布日期:2011-12-27 浏览次数: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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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21日,教育部教育电子政务试点工程总结会暨深圳教育公文与信息交换系统开通仪式在深圳举行。会上,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授予深圳市教育局为“教育电子政务试点工程单位”。本次活动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主办召开,教育部信息化推进办公室、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副主任于广明、上海市教委副秘书长汪歙平、深圳市教育局副局长范坤以及有关省、市、区教育部门负责人、华中农业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有关方面负责人共70多人参加了会议。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总工程师曾德华主持了该活动。 
      据了解,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首次命名为全国教育电子政务试点工程单位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深圳市教育局、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贵州师范大学、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等8个单位。
于广明副主任在讲话中强调,教育电子政务是国家电子政务建设和教育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高教育管理质量和效率,拓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功能的重要手段,对促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对试点工程的组织领导。他对深圳市教育局和上海市教委等8个试点工程单位所做的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勉励各个试点工程单位再接再厉,在教育电子政务(电子校务)建设和应用中发挥更加重要的表率作用。
     深圳市教育局副局长范坤在发言中汇报了深圳市教育局尤其是近年来教育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发展情况,指出深圳在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中提出要“打造教育信息化高地”。要以“教育电子政务试点工程单位”为契机,推动教育信息化建设,拓展数字化、智能化教育管理,促进教育管理内容、管理手段和方法的信息化,做好试点工程单位的先试先行工作。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领导和各试点工程单位负责同志还到宝安区、深圳实验学校进行考察,交流试点工程工作经验和下一步工作思路。深圳市、区教育部门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人,市局直属学校校长等也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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