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5日电(记者吴晶)记者近日从中国教育部获悉,经有关部门会审,教育部组织编制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已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主要由总则,建设规模与建筑项目构成,学校布局、选址、校园规划与建设用地,校舍建筑面积指标,校舍建筑标准等五方面内容组成,具体规定了特殊教育学校校园建设用地面积与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和建筑标准。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是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合理确定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规划用地的依据,也是审查项目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这位负责人指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的发布施行,是国家重视特殊教育的体现,必将对促进特殊教育的科学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水平起到积极作用。
据统计,2010年,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706所,在校生42.56万人。2010、2011年,中央共安排41亿元,支持中西部地区新建、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1001所。